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文件精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取得。 为保证理论考试的公平公正,经与省人社厅协商决定,2015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命题组卷,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拟定于2015年8月15-17日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拟于201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二)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藏、援疆、援外、因公出访任务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8月15-17日,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合肥市芙蓉路632号)。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四、考试效用 考后3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15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合格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责任编辑:lengke) |